有一个税种未报,会被列入非正常吗?
一、有一个税种未申报,会被列入非正常户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过渡期有关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规定:新税务机构要统筹做好税务登记的确认、变更、注销和停复业等工作,实现税务登记事项“一窗办理”,内部信息共享共用。对当期有任一税种申报记录的纳税人,新税务机构不得将其认定为非正常户。对纳税人在原国税、地税机关户籍管理状态不一致的,新税务机构应当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按规定处理,保持同一纳税人状态的一致性。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二、企业用彩钢网搭建存放物资的货棚,需要缴纳房产税吗?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的规定,“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因此, 若企业用彩钢网搭建的货棚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房产定义,则需要缴纳房产税。
三、公司租用员工车辆,如果不签订合同,员工取得的租金收入怎么缴纳个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如双方租赁合同约定在车辆租赁费之外,承租方还承担因车辆而产生的保险费、车船税、年检费,可以凭相关发票、税票原件及租赁合同等充分适当的证据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单位使用员工车辆,不签订合同,员工取得的这部分补贴是需要并入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 ;如果公司和员工签订了租车合同,需要按“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四、继承的房子再出售时,怎么计算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通过继承取得的房屋,以发生继承行为前的自用时间为准。自建住房的起点时间按照以下规定孰先确定:自建住房的以房屋档案记载的规划部门竣工验收时间或房管部门发放的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为准。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统一按转让收入全额的3%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五、董事费、监事费缴纳个人所得税,应按哪个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规定,(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规定的董事费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方法,仅适用于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情形。(二)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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